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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公司召开2014年度安全环保工作总结大会

时间:2015.01.15 来源:金年会集团

2014年12月31日,集团公司在二楼大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安全、环保工作总结会议。会议由公司常务副总裁陈洪主持,董事长、党委书记罗云,CEO兼总裁邓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。  

会议全面总结了集团公司2014年安全、环保工作,系统分析了安全、环保现状,并对2015年安全、环保重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。

针对2014年公司安全、环保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进一步做好2015年的安全、环保工作,公司CEO兼总裁邓敏指出,2015年公司面临的安全、环保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,国家正在营造“政治新生态、经济新常态”的大环境,因此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提高认识,理解“依法治国、依法治市、依法治企”对公司合法生产、合法经营的重要性,树立“尊重生命、珍惜安全、爱护生态、保护环境”的理念;各级人员必须认真贯彻、执行新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环境保护法》。他强调,“安全生产、环保生产”是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的“重中之重”,在安全、环保管理中须做到两个“必须强化”,一是必须强化安全、环保主体责任落实。各子公司是安全、环保生产的责任主体,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就是本单位安全、环保生产的第一责任人,必须要依法、依规履行安全、环保生产责任,并将安全、环保责任落实到人。二是必须强化安全、环保的监管力度。2015年集团公司要重新树建监管体系,加大对安全、环保责任履职情况的追究和处理力度,安全、环保管理要“严格斗硬”,涉及到安全和环保的问题,要坚持“该检查就检查、该整改就整改、该挂牌就挂牌、该处罚就处罚”的“四该”原则。  

会上,董事长、党委书记罗云对集团公司2014年环保工作予以肯定,并强调指出,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必须强势,绝不能“软”,绝不能“怕”,切实将安全和环保工作落实到生产的每一个过程、每一个环节。安全环保工作必须按照“三个加强”的原则,即“加强检查、加强整改、加强查处”,特别是针对查处,必须体现“权力和义务”的一致性;此外,必须解决安全责任落地的问题,各子公司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安全、环保的主体责任。同时要求安全环保能源部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,针对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,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,以全面把控公司的安全生产局面,确保2015年度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万无一失。  

集团公司在家领导;职能部室、供应总公司、销售总公司、天福公司的行政第一负责人;本部资产管理公司、天畅物流、新材料管理公司、包装公司、海丰和锐、天蓝化工、云南电化资产管理公司、云南矿业管理公司、长和电力等单位行政第一负责人;分管安全、环保负责人;专职安全、环保管理人员共计80余人参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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